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春季学期开学在即,为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师生返校和开学安全工作,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师生返校、教学和科研工作安全、稳定、有序进行,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。各学院要上好开学“安全教育第一课”,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,特别要提醒师生的电动自行车不要在宿舍、实验室和办公室充电,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放点停放、充电,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稳定;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,保障师生的财产安全;开展疫情防控安全教育,提醒学生返校途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;开展交通安全教育,教育师生返校乘坐正规合法车辆,提高师生交通安全出行意识。

二、开展涉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。各单位要对师生矛盾、师校矛盾、学生间的矛盾、学校与家庭的矛盾进行认真排查,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,引导师生员工学会自我调节心理状态,面对突发矛盾不要采取极端方式处理,防范化解重大风险。

三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。各单位要按照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,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用火、用电、电动自行车充电和消防通道的安全隐患,及时消除隐患,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。

四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。要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特别是重点加强化学危险品、易燃易爆物品、有毒有害物品、高压容器,以及高温大功率电器设备的购置、使用、存储等安全管理的检查,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要重点检查。

五、加强食品安全检查。要对校内食堂、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,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、加工制作、清洁消毒、食品留样、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,保证师生饮食安全。

六、做好防灾减灾安全检查。要做好地质灾害等风险预警、防范避险提示和应急准备等工作,对学校校舍、在建工地、临时建筑、排水设施、校内湖泊、校园围墙、山体以及树木枯枝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,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进行整改,努力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发生。

请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,增强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。要充分认识开学期间特殊时间节点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、敏感性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,坚持问题导向,认真开展本单位所属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教育活动,确保安全检查教育活动落到实处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,要立即整改;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(附件1)、制定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时限、责任人,堵塞漏洞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并将台账上报至安全保卫处邮箱:gsdbwc@gpnu.edu.cn。联系人:甘明星,电话:38256653。


附件1:广师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登记表


广东技术师范大学

2022年2月4日